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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政府:一级住宅用地基准地价上调36.6%

2014年09月04日 16:27 来源:大众日报 参与互动(0)

  济南市政府近日下发通知提出,将调整济南市城区及市区部分建制镇(街道)驻地国有土地基准地价。

  此次调整过后,商业用地分为9个级别,住宅用地与工业用地均分为8个级别,一级用地价格最高,其余等级依次递减。一、二、三级商业用地基准地价分别调整为每平方米8028元、6198元和4618元。一、二、三级住宅用地基准地价分别为每平方米5608元、4046元和3252元。一、二、三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分别为每平方米2055元、1567元和1142元。与2011年的价格相比,一级商业用地基准地价上调29.7%,一级住宅用地基准地价上调36.6%,一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上调8.2%。

  市区12个建制镇(街道)驻地基准地价一并进行调整:天桥区大桥镇、桑梓店镇;历城区仲宫镇、西营镇、柳埠镇;长清区归德镇、万德镇、五峰山街道、张夏镇、马山镇、孝里镇、双泉镇。此次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11年2月25日印发的《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区及市区部分建制镇(街道办事处)驻地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同时废止。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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