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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厂房违规住人 消防部门勒令整改

2014年09月10日 15:25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厂房外景。

  二楼住人区域内部环境阴暗狭小。

  ■ 深圳特区报记者 卞德龙 文/图

  罗湖区文锦北路有一栋两层楼的旧厂房,这里曾是深圳首家印刷厂所在地,如今自发形成了生产和销售铝合金门窗的小作坊。由于二楼违规住人,此处存在重大消防隐患。日前,记者获悉,罗湖警方和街道、社区安监部门联合行动,已责令违规住户限期搬离。

  文锦北路是以商业和住宅楼为主的繁华路段,因此,这座二层的旧厂房与周围环境显得格格不入。据介绍,该厂房所在片区曾是深圳较早的工业区,首家印刷厂、首家食品饮料厂……这里创造了深圳多项“第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这一老旧工业区也迈开了改造的步伐,如今,周围已被写字楼、住宅区所替代,只有这座已经破旧的老厂房,几经转手仍未拆除。

  旧厂房位于文锦北路1034号,上下两层共1600平方米。据厂房业主委托人唐先生介绍,业主因身患重病住院,平日很少关注租赁情况。几个月前,这些建筑被租给一些商户,自发地形成了以生产和销售铝合金门窗为主要业务的小作坊。由于区位较好,交通便利,这些作坊的生意十分红火。

  不过,对于管辖此片区的罗湖区翠竹派出所消防民警来说,这栋有着三十年左右楼龄的旧厂房却存在着重大的火灾隐患。原来,不久前,翠竹派出所消防民警程强在该厂房检查时发现,该厂房二楼竟然改装成数十间小户型房间,住有45户近百名居民。

  程强告诉记者,该厂房尽管“年事已高”,但其设计作为工业厂房,并无违反消防规范之处,因此,一楼的小加工作坊并无不妥。然而,在二楼住人却涉嫌私自改变建筑物用途,违反消防法的相关规定。程强解释道,作为住宅用途的建筑需要符合各种消防规范,如楼梯和过道宽度达到疏散要求、安装自动喷淋系统和报警系统、安装防火门设置防火区间等,这家厂房明显不符合规范。

  记者在二楼看到,约800平方米的空间被隔成数十个小房间,内部环境阴暗逼仄,白天仍需要开灯。过道宽度不足1米,还放着货梯、自行车、生活废品等,挤占了逃生通道。唐先生告诉记者,二楼原本也是厂房,被废置后很难像一楼临街门面那样出租,因此改造成住宅,租给一楼商户和在周边工作的居民。

  针对这一消防隐患,翠竹派出所消防民警联合街道、社区安监部门,多次约谈租户和业主委托人,向其讲明利弊,征得理解和认可。经过多次协商,大部分租户都意识到二楼存在的重大消防隐患,同意搬出。业主方也同意退还租户押金,配合整改。据了解,目前,消防部门已发函,要求相关租户在三个月内搬出,并要求业主对二楼进行改造。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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