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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卷款逃跑 长沙房产中介协会发购房风险提示

2014年09月19日 11:37 来源:红网 参与互动(0)

  购买二手房,最担心什么?中介不靠谱。就在9月,国内河北、内蒙古、宁夏、陕西、甘肃、吉林、辽宁等多个省份爆发房地产中介卷款逃跑事件,而其公司法人均为吴秉麟。

  中介卷款,受伤的总是购房者。为了提高广大购房者安全意识,9月中旬长沙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向广大长沙购房者发出以下购房风险提示:

  1、房地产中介、代理、行销、分销等各种以促进房屋交易为目的的公司都属于房地产经纪公司范畴,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应当办理经纪机构备案证。所以广大买卖房屋的机构和个人在委托以上各类公司时,应查验该公司是否办理经纪机构备案证及备案证是否有效。

  2、为了获得更好的服务,保证交易顺利完成,广大买卖房屋的机构和个人在委托经纪机构时,应要求经纪机构安排持证上岗人员为自己服务。办理经纪从业人员执业登记是从业人员已在行业管理部门备案的标志。广大买卖房屋的机构和个人应避免让办理执业登记的人员为自己服务,以保护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3、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应在合同中写明,涉及费用时应避免交付业务员个人,并要求公司开具发票或收据。

  4、买卖房款应尽量选择交易资金监管。

  5、对于法律明文规定不能交易的房屋不能存在侥幸心理。

  尽量不购买房价或中介服务费明显低于正常标准的房屋。潇湘晨报记者 文洁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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