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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调整购买商品房“双限”政策

2014年09月28日 10:20 来源:南昌晚报 参与互动(0)

  广东珠海市26日22时许发布《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的意见》,自当日起调整该市房产“双限令”。

  2011年10月31日下午,珠海市决定:从2011年11月1日起,对新增住宅项目实行限价,主城区(香洲区)范围内实行限购。这一政策被称为“珠海双限令”。

  在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印发的《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的意见》中称:为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与房地产市场均衡发展,以适应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建设国际宜居城市的需要,实现“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支持合理自住需求。有关意见对原有的限购、限价政策作出调整。

  根据这一文件,珠海在中心城区(香洲、吉大、拱北、新香洲、前山)购买144平方米以上(含144平方米)的商品住房不再需要提供社保或纳税证明。

【编辑:陆肖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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