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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普宅”认定标准今起放宽:5环内总价468万

2014年10月08日 15:06 来源:央广网 参与互动(0)

  央广网北京10月8日消息(记者李单)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北京市住建委、财政局、地税局联合发布的北京普通住房价格新的认定标准今天开始执行。

  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普通住宅的认定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第一个就是住宅小区的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第二个是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第三是实际成交价格要低于同区域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2倍以下。目前北京执行的普通住宅的认定标准是2011年公布的,只设定了单价标准。当时划分了南北两个区域,如四环内北部地区的价格是每平方米38880元、南部地区为每平方米34560元。六环外地区为每平方米17280元左右。

  这个标准当时覆盖了北京70%以上的购房家庭。但是随着近两年房价的普遍上涨,普通住宅的覆盖面不断缩小,在通州、大兴等等这些区县的六环之外,大部分新楼盘的单价已经是达到2万元以上,买个小户型也会因为单价超标而不会被认定为普通住宅,一些购房者“被豪宅”的呼声就是逐渐在增多了。

  调整后的标准,是五环内单价在每平方米39600元,总价是468万元,五环到六环是单价每平方米31680元,总价在374万元,六环之外的单价是每平方米23760元,总价是281万元。单价、总价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就是可以的。普通住宅的买卖是可以享受契税、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的。这些年随着房价的普遍上涨一些普通住宅被豪宅,而没有办法享受税收优惠,所以说要求调整的呼声还是非常高的。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的这个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按照3%的税率来征收契税。对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住房是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来征收契税的;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并且这个住房是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会按1%的税率来征收契税。

【编辑:陈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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