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推进棚户区改造 坚持“七优先”
2014年10月09日 13:04 来源:中国建设报 参与互动(0)
近年来,河南省新乡市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对棚户区与城中村改造等重要民生项目方面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坚持“七优先”(受理优先、服务优先、选址优先、用地优先、研究优先、踏勘优先,办理优先)的办事原则。解决好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历史遗留问题,明确责任分工,要求有关单位承担责任不推诿。董广
【编辑:马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