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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协议是否签订?补偿款是否发放?

2014年10月18日 15:57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连日来,此次现场十分惨烈的冲突事件,让舆论普遍聚焦征地拆迁等矛盾问题。因为征地补偿问题,当地村民和项目开发商一直存在矛盾。

  有些村民反映,这个项目从征地到建设,他们从来没有正式签过征地补偿协议。最初承诺的12万元一亩的补偿也变成了每个人4.3万元。

  岳为民说,项目规划用地涉及富有、草村、柴河3个村委会,其中富有村涉及1787.3105亩。项目征地经过市、县人民政府和国土部门审批,并根据省、市政府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结合实际,确定该项目征地补偿标准为每亩11.5万元,远高于市政府确定的征地补偿标准(晋城镇所辖区域属二类区,征地补偿标准为5.71万元/亩)。

  记者从晋宁县获取的征地协议显示,为了加快晋城泛亚工业品商贸物流中心项目建设,按照规划,所涉及项目建设的土地征用,双方协商征用富有村委会的土地。记者调查,这个项目先后经过三次征地,第一次是2011年12月征地1730.469亩,2012年4月第二次新增55.2615亩,2012年9月第三次扩增1.58亩,三次共征用1787.3105亩。

  晋宁县政府向记者出示了2011年12月镇政府和富有村9个村民小组签订的征地协议及2012年4月签订的征地协议(增补),并且都附有青苗补偿协议。记者看到,签字人为晋城镇法人代表和富有村法人代表及各村民小组组长,协议对征地面积、征地款及支付方式等进行了确定。 

  一份2012年2月15日发文的富有村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方案表明,在征得大多数人同意的前提下,征地款将在全村11个组人员中按人均分配,并由村民代表大会决议通过。在各小组村民领取补偿款的征地人均分配资金兑现表上,记者看到村民的领取签字、金额、身份证号、手印,人均领取4.3万余元。

  按国家法律规定,只有因公共利益才能征地,而晋宁为了这个项目征用土地。这个协议规定要做好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做好各项纠纷调处,杜绝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然而,有了这个征地协议,但在征地中并不顺利。在晋宁县这个项目征地中还存有什么问题,记者将进一步追踪。

【编辑:张司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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