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武汉拟禁止主干路临街住宅改商用

2014年10月20日 14:31 来源:湖北日报 参与互动(0)

  16日,武汉市法制办在官网上发布消息称,今后,主干路临街住宅不得用于经营,小区里禁止开餐饮、KTV等娱乐场所。《武汉市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申请将住宅登记为企业住所或经营场所的,不得从事餐饮服务、歌舞娱乐、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等。

  意见稿还明确,禁止将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的临街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的范围由各区政府自行确定。

  2008年,武汉为鼓励全民创业,曾出台规定,凡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后,允许将家庭住址登记为经营场所。有部分经营者在住宅楼内开餐馆,造成油烟扰民等问题。

  也有市民认为,小区里禁止开歌舞娱乐厅以防噪音扰民,这是可行的;但禁止开餐饮店,则不方便日常生活,临街干道不让卖,小区里不让卖,“以后去哪儿过早呢?”(记者胡弦、实习生邓暑玲、李征之)

【编辑:马榕】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