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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本月起租房即可落户城镇

2014年10月20日 15:15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规划》提出,应充分发挥县(市)就地就近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作用,强化县域产业支撑,到2020年,县(市)对全省城镇化的贡献率达到50%左右。

  根据淄博市印发的《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意见》,1日起,市外人员在主城区外的城区、县城、建制镇具备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职业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在实际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市委副书记、市长徐景颜提出,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应坚持从淄博实际出发,把建设提升城市组群作为城镇化的主体形态,着力建设提升次城区和县城,有重点地建设产业集聚、用地集约、人口集中、延续历史文脉、地域特色鲜明的小城市。

  《规划》要求,以产业园区为平台,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引导产业向园区聚集、园区向县城集中。鼓励经济发达地区的县(市)实施积极的人口迁入政策,放宽户口迁移限制,鼓励外来人口迁入和定居。到2020年,县(市)城区平均人口规模达到35万人,其中50万人以上的县(市)城区达到14个。(记者 臧振)

【编辑:马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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