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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婚前买房自己还贷离婚时是否要分割

2014年10月28日 11:31 来源:信息时报 参与互动(0)

  今日嘉宾

  黄梦燕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近日,有读者咨询,其于婚前以个人名义购买了一套房,婚后又用个人工资还贷。离婚时,该套房产能否归到个人名下,配偶是否有权进行分割?

  黄梦燕表示,此种情形,一般离婚时房屋仍归到个人名下。但婚后的工资收入,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可视为用夫妻共同财产来还贷。离婚时,应对相应财产及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比如该房产总价值100万,一方婚后用个人工资还贷10万,离婚时房产增值了20万。则房屋整体增值了20%,另一方还贷金额可视为10万的一半,即5万,按照增值20%计算,可分得6万元。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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