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中纪委:反“房腐”需多部门联合发力

2014年11月24日 08:02 来源:北京商报 参与互动(0)

  连续多个级别职位官员涉及房地产领域的严重腐败再次引发了人们对于“房腐”的关注。对此,近日,中纪委网站刊发文章,对遏制房地产领域腐败明确指出需多部门和上下级纪检部门“联合发力”。

  中纪委明确表示,治理涉房腐败尚需纪检部门与国土、住建、审计、财政、人大、司法等多部门长期配合,共同发力,其中,国土、住建部门应牵头建设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等,为“查房反腐”提供有力保障。

  近日,河北省纪委通报了多起官员腐败案件,其中,秦皇岛市北戴河供水总公司原总经理马超群因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被查处。该案中,68套房的疑似房地产腐败行为也再引社会对于“房腐”问题重视。连同此前为人所熟知的“房叔”案等,中纪委明确表示,房地产领域腐败在分布人群的职位级别上,上至省部级高官,下至村支书,可谓“老虎”、“苍蝇”并存。盘点中,中纪委表示,官商勾结、跑官卖官,“小官巨贪”以及一把手腐败中房地产腐败案件数量尤为集中。

  其实,早在中纪委“点名”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反腐功能之前,甚至在该政策推出前夕,有关不动产登记将承担反腐重任的观点就一浪高过一浪。然而,该声音出现后相反意见也随之产生。此前,国土部副部长徐德明明确表示,不动产登记制度是尊重公众意愿的制度,不愿意公开的不动产信息不会公开。而此后,亚太城市研究会房地产分会副会长陈宝存等多位业内专家对于不动产登记成为反腐新利器的说法也提出质疑,认为贪腐官员在取得房产后完全可以选择不办登记,就算办理登记,也可以将不动产登记在他人名下。

  实际上,我国至今仍存在县级以下城市基本没有不动产登记联网的问题,不动产登记分散、混乱的现象在各地存在已久。不动产尤其是房地产登记的不统一和信息联网的缺失使反腐机制存留较大的漏洞。在业内看来,不动产基础数据的不健全使房地产成为腐败官员洗钱和安置不法财产的重要渠道和保值形式,大量贪腐资产沉淀在房地产市场,导致了房叔、房姐这样的腐败典型等多种问题的产生。

  因此,即使不动产信息的公开需要一定的条件,但统一并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能够一定程度上震慑房地产腐败的作用还是不容忽视的,能够帮助纪检机关明确清晰地查处将贪腐资产集中在房地产等不动产上的腐败官员,使集中在房地产市场的贪腐资产无所遁形。(记者 蒋梦惟)

【编辑:马榕】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