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未按规定缴存公积金企业将被查处
2014年11月26日 17:17 来源:新快报 参与互动(0)
昨日,记者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获悉,将在下月及明年1月在全市进行公积金缴存检查工作,对未按规定缴存的企业督促整改,对拒不配合或者拒不纠正的单位将采取行政处罚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据悉,本次检查的重点是单位是否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是否为所有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是否按时足额缴存。对于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单位,广州公积金中心将督促其设立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公积金中心将通过教育、指导等方式督促单位整改。对拒不配合或者拒不纠正的单位,广州公积金中心将依照相关规定依法作出处理,包括采取行政处罚措施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另外,记者还了解到,广州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也从本月22日起下调0.25个百分点。调整后的5年期以下的贷款利率为3.75%,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为4.25%。以一套百万元的房产计算,如果贷款70万元、贷款期限20年,调整后还款总额为1040313.91元,支付利息为340313.91元,均比调整前节省22537元,月供还款4334.64元,比调整前节省94元。记者邓苏梅
【编辑:孙建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