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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公积金中心:公积金新政首套房认定标准不变

2014年12月10日 10:38 来源:长沙晚报 参与互动(0)

  主持人 彭放

  胡先生:10月23日公布的长沙公积金新政策对于首套房的认定标准是否有改变,是否改为了“认贷不认房”?我已有一套10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是一次性付款的,现在贷款购买第二套房,利率是否要上浮?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文件要求,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对首套房认定标准没有修改,仍执行“认房又认贷”的政策。职工家庭首套普通住房未超过120平方米的,无论是否有过住房贷款,再购房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即首付不低于购房款的50%,利率上浮10%。

【编辑:陆肖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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