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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治理老旧危楼安全隐患等不得

2014年12月15日 10:03 来源:中国建设报 参与互动(0)

  据报道,广东省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对全市老旧危楼进行摸底排查后发现,该市有398栋(套)房屋存在缺陷或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目前,已由镇街相关人员督促房屋业主委托鉴定,尽早排除房屋隐患危险。

  排查只是手段,整修才是目的,必须尽快启动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危楼的治理工作。有专家直言,我国20世纪建设的一批“快餐式”楼房已进入质量报复周期。这些老旧危楼不少都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一是因为当时质量标准较低,二是房屋产权几经变化,责任界限难以厘清,很多问题久拖未决。同时,面对老旧危楼的安全隐患,有关部门治理懈怠也是一种安全隐患,若因治理不及时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必然损害政府公信力。

  当然,治理老旧危楼安全隐患首先要解决“谁出钱”的问题。一般来说,发现隐患,有关部门可组织房屋产权人进行维修或动用已归集的房屋维修资金组织代修。但对于老旧危楼的住户而言,房屋维修资金不是小数目,大部分住户负担不起,而且不少老旧危楼都是集资房、房改房,住户并未缴纳维修资金。另外,有些老旧危楼属于村民自建房,没有经过正规单位设计和施工,设计合理性和施工质量安全均难以保证,更没有维修资金,这些都是需要正视的问题。

  但是不管怎样,治理老旧危楼安全隐患等不得,也拖不起。这项工作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应以更加细致和审慎的态度,为群众的安居筑起制度的保护网,这需要各方责任主体的共同担当。

  沈峰 程汉鹏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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