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武汉三环内小区物业费超两元 选物业公司要招标

2014年12月24日 11:50 来源:长江日报 参与互动(0)

  今年起,我市新小区物业公司全部要招标产生。昨日,市房管局在其网站公布了47个新小区的中标物业公司,记者发现,我市三环内新小区物业费整体跃过了2元/平方米。

  47家新中标的物业公司信息显示,三环内物业费整体跃过2元/月/平方米,品质楼盘多数在2.4元/月/平方米以上,南湖甚至有小区达到3.8元/月/平方米。 对于物业费从1元档跳到2元档,物业公司的说法是成本上涨导致物业费不得不涨。武昌一家大型物业公司负责人说,物业公司人力成本占60%左右,公共事业费和物耗占30%左右。2004年以来,人力、水、电、气等各种成本都在猛增。该负责人说,以劳动力成本为例,2004年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为460元,目前为1300元,社保相应也上涨,8年来人工成本翻了一番。

  对于攀升的物业费,湖北天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唐江涛表示,日益看涨的物业服务费使得越来越多的业主对物业服务是否“质价相符“提出了质疑,在不少业主的眼中,自己付出的“高价”物业费并未能获得等值的物业服务。也正是这样的“不对等”,造成了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矛盾。

  唐江涛说,今年我市公布的4个等级物业服务标准,并未给不同等级的物业服务确定相应的指导收费标准,且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由于目前业主委员会在大部分小区仍处于缺失状态,因此对物业服务等级以及收费标准制定,业主并不实际参与。

  唐江涛建议尽快完善物业服务质量评价体系,一旦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就物业服务质量以及物业服务是否符合相应的等级标准要求发生争议,可根据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的规定确定物业服务企业所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合同约定以及相应服务等级。

【编辑:孙建永】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