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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处置小区隔离网也得靠法律说话

2014年12月25日 13:17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多棱镜

  同住一小区,相煎何太急。在广州白云同德围的翠悦湾小区内,于同一小区内有一片解困房,“富人区”物管及业主单方面修了一道铁丝网围墙,不让“贫民区”业主共享小区公共配套。近期又有住户集中投诉,而官方几次出手均未果。(12月24日《南方都市报》)

  鉴于保障性、救济性的特点,解困房享受了低房价政府补贴,但在配套设施方面不能完全与商品房相提并论,这和普通商品房不能与别墅相比、住宅不能与商铺相比是一样的道理。因此,西侧业主提出双方应交同样的管理费要求,却被东侧业主拒绝,享受配套服务同质不同价,这就让西侧业主和物业感觉不平衡。

  事实上,在全国各地都发生过类似立墙、封堵等原因,随着城镇化的高速发展,城市中心和外延不断拓展,老旧社区和新兴社区、高层住宅与低层住户之间,甚至物业费高低、老规划和新规划之间,权益、权利的纷争不断,而不仅仅存在于这个小区的商品房和解困房之间。把业主之间的普通矛盾上升到贫富矛盾,对其维权行为进行道德批判,势必激化矛盾。

  当然,堵住小区消防通道肯定违反相关规定,而拆除铁丝网这个违法建筑也是必然之势,但是如何拆除、拆除之后如何保证小区居民和谐相处,都不是一拆了之那么简单。目前街道正联合相关单位介入调解,并建议双方走法律途径解决。笔者认为这不失为一个良好思路。当各方利益难以协调、各执己见时,小区隔离网要靠法律说话。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用法律划分各方权利与义务的边界,可为不可为的红线,确保各方、各类群体的正当合法权益,而不应动辄以贫富为名,损害他人利益,也不能无视法规,用随意修建隔离网等方式肆意而为。

  斯涵涵

【编辑:陆肖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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