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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确定公廉并轨后租金标准 月租最低仅32元

2015年01月08日 11:27 来源:楚天快报 参与互动(0)

  7日,从市房管局获悉,公廉并轨后的首次租金标准确定。根据低保、低收入及其他符合家庭不同保障对象,确定按多档租金标准,租金实行差别化收取,动态调整。承租家庭最高需缴纳560元/月,最低仅需32元/月。

  月租最低仅需32元

  根据市房管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最新联合下发的《市区公共租赁房实行差别化租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低保家庭申请多层房源的租金为每月0.8元/平方米,高层为每月1.5元/平方米;低收入家庭申请多层房源的租金为每月2.33元/平方米,高层为每月3.2元/平方米。其他符合保障条件家庭,仍参照去年襄阳市区公租房租金标准,内环线内多层为每月5元/平方米,高层为每月7元/平方米;内环线外多层为每月3.5元/平方米,高层为每月5元/平方米。

  此次待分配的2174套房源,房屋面积为40平方米至80平方米。据此标准,低保家庭按多层0.8元的租金标准,最小面积40平方米计算,每月仅需缴纳32元房租。一般符合条件的承租家庭,按高层每月7元租金标准,租住80平方米计算,每月需缴纳房租560元。

  房租约占收入25%

  市房管局保障科副科长竺万发介绍,此次租金标准,基本参照2013年市区公租房租金标准制定,在考察周边市、州保障房租金情况,并综合住房市场租金、公租房所在区域、建筑类型、建设成本及保障对象支付能力等因素后,确定此次租金约占其收入的25%。

  以低保家庭租住中心城区高层房为例,目前本市低保家庭为每人450元/月,按承租60平方米高层房源,租金为1.5元/平方米,每月需支付房租90元,约占收入的20%。《通知》规定,此次确定的租金管理将实行动态调整,主管部门会根据市场租金水平变化情况进行测算,每两年公布一次。

  “公廉并轨”不再“非保即退”

  根据公廉并轨运行要求,改变过去“非保即退”的模式,此后不符合廉租房租住条件的承租家庭,只需要调整其租金标准即可继续租住。

  市房管局保障科科长李红尘介绍,已建成并早已分配入住的廉租住房家庭,此次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其租金标准仍按原有廉租房租金标准执行。低保、低收入家庭在收入提升后,符合公租房申请标准的,只需调整租金标准可继续租住该房源。《通知》对中心城区及以外范围进行明确划分。具体为,中心城区指襄城片北至滨江路、南至环山路、西至三桥以东、东至星光路,樊城片北至邓城大道、南至汉江边、西至内环路以东、东至清河一桥范围以内的路段;其余则为中心城区以外。

  根据划分标准,此次即将配租的5个公租房房源小区,除中心城区内的西城秀景、祥龙·泰然居、阳光瑞万3个高层外,化纤厂、汉丹小区均在中心城区以外,属于多层建筑。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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