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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了三年进退两难 河南一出让地迟迟未建为哪般

2015年01月21日 13:27 来源:河南日报  参与互动()

豫捷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宗地上有人搭建了很多帐篷。

  “未到登封市投资前,我们认为登封投资环境非常好。可根据我们这3年多的曲折经历——从土地过户拖拖沓沓,到工地施工屡屡受阻,再到一些部门推诿扯皮、规划方案至今未定等情况来看,我们不得不对登封的美好印象大打折扣。”近日,河南豫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捷公司)负责人到本报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满2年未动工的,政府要收回土地使用权。当然,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出让已经3年多的国有建设用地,为什么闲置到现在还没有开发建设呢?1月13日至14日,记者带着疑问到登封市分别对相关部门进行采访。

  出让土地时承诺“买一送一”,具体办手续时一拖再拖

  豫捷公司负责人说,2011年7月,该公司通过登封市国土局土地出让挂牌竞拍,取得位于该市嵩山路东、南环一路南一块面积为7759.95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因该地块紧邻豫鑫苑商贸城且和商贸城连为一体,按照政府规划,该地块主体建筑物性质为居住,附属建筑物性质为市场。《出让合同》约定:出让人(登封市国土局)2011年10月20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受让人。

  且在2010年8月,当地一家房地产公司以《承诺书》形式向登封市规划局承诺:结合豫鑫苑商贸城B区原控规技术指标要求,及原建设的规划平面布置图所核定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有部分建筑物应在豫鑫苑商贸城B区一期用地上建设。为此,该公司承诺:此地块招拍挂出让时,无论是哪家企业竞得该土地使用权(即后来豫捷公司取得的位于嵩山路东、南环一路南一块面积为7759.95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该公司均同意:无偿提供给竞得者原规划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竞得者按原批准的总平面图进行建设;将原豫鑫苑商贸城B区一期西南区3707.9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过户给竞得者,竞得者不支付地价款。

  可实际情况是,到2012年4月28日,登封市国土局才为豫捷公司办理面积为7759.95平方米地块的土地使用证。“当我公司按照《出让合同》及《承诺书》约定,办理另一面积为3707.94平方米的地块过户手续时,当地的这家房地产公司却一直推托,直到2014年6月23日,我们才将这一地块过户手续办妥,办理土地使用证,使用权面积又被改为3705.65平方米,相差2平方米多。”该公司负责人说。

  项目建设屡屡受阻,何时开工遥遥无期

  “根据《出让合同》,我们的宗地建设,应在2011年12月20日前开工,2013年10月20日前竣工。可是现在,除了办理土地过户手续一拖再拖之外,规划局仍在调整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至今没有为我们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再加之有不明身份人员在该宗地上违章搭建帐篷、简易棚等,甚至寻衅滋事,推倒我公司在该宗地围起的围墙,致使我们的建设项目屡屡受阻,开工遥遥无期。”豫捷公司负责人说。

  “为了能早日开工建设,我公司对该地块已进行文物勘验、水行政许可调查、环境评估调查等前期工作。2014年10月12日,当我们委托有关单位对该地块进行地质勘查时,又遭到不明身份人员的阻挠,地质勘查被迫停止。现在,该地块上仍有私搭乱建的营业房和临时帐篷多个,尽管向该市查处违法建设办公室进行了举报,可至今无人对此加以制止,给予查处。”

  豫捷公司负责人说:“我们最头痛的是,调整后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登封市规划局至今没有正式批复,而原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却相互矛盾。按原规划设计条件,7759.95平方米地块容积率为1.2,可在其他规划条件中却出现了将其中0.8的容积率建在3705.65平方米地块内的要求。这样7759.95平方米地块容积率只剩下0.4,明显违背国家规定不得低于1.0容积率的用地要求。并且要求总容积率的0.8要建在3705.65平方米地块内,若在此地块建6207.96平方米建筑,该地块实际容积率为1.66,超过了规划设计不得大于1.2的要求。除容积率不符合要求外,绿化率、建筑密度等都达不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而且,楼间距、日照标准均达不到要求。原规划设计相互矛盾,让我们公司左右为难。”

  面对投诉,几个部门意见不一,规划局至今失语

  据介绍,为此豫捷公司曾向登封市规划局申请,在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建筑面积、绿化率不变,建筑物间距、日照等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对原部分附属规划设计条件进行调整,规划局也原则同意了。

  2014年9月5日,登封市政府召开市长办公会——即规划联审联批会议,也专门对此作出决定:“1.原则同意建设单位(即豫捷公司)对原方案进行调整……优化项目规划方案,两个地块(即7759.95平方米地块、3705.65平方米地块)可统一布局:同时方案调整应保证停车场用地面积不低于2400平方米、大棚建筑面积1793.7平方米、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不超过9311.94平方米……2.调整的规划草案应征询相关部门和相关利益人的意见。”

  尽管如此,但由于在豫捷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地块内依然存在私搭乱建的多个营业房和临时帐篷,规划局至今未给豫捷公司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原因,豫捷公司依然难以开工建设。

  为了多方核实情况,针对豫捷公司的反映,记者分别到登封市国土局、市场发展局、查出违法建设办公室、规划局采访。

  1月14日,登封市国土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属于国土局办理的手续,已为豫捷公司办理完毕。至于出让土地上有人私搭乱建那是后来的事,应由查处违法建设办公室和规划局查处。国土局不是主体执法部门,只能做好配合工作。

  但是,登封市市场发展局有关负责人明确表态:对豫捷公司调整规划方案持反对意见,理由是新方案的住宅楼将市场(即豫鑫苑商贸城)及市场停车场围在了中间,影响市场人流、车流和附近居民日常生活。建议仍按原规划方案建设。可第二天,这位负责人向记者电话解释:这只是他们市场发展局的意见,该宗地具体咋规划,最后仍以规划局批复的为准。

  登封市查处违法建设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他们接到过豫捷公司的投诉,并将投诉转给规划局处理。可规划局回复说,在豫捷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宗地上搭建的临时帐篷,是可移动的,具有活动性,不属于违法建筑物、构建物,无法查处。

  最后,记者来到登封市规划局。该局宣教科一位邓姓副科长对记者说,因为领导都比较忙,针对豫捷公司的反映,他会下午或第二天上午和记者联系。然而截至本报发稿前,规划局也未与记者联系,作出答复。面对媒体的采访,登封市规划局至今失语。

  对此,豫捷公司负责人义愤地说:“这件事儿,登封市有关部门已经拖了我们3年多了,难道还要让我们再等3年多吗?” □记者 韩春光

【编辑:马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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