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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保障范畴

2015年03月04日 10:39 来源:长沙晚报  参与互动()

  “我来长沙打工已有8年了,早已熟悉了这座城市的一切。然而,我还一直没有属于自己的房子。”33岁的张晓庆是个典型的北方人,老家在山东枣庄,在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做销售工作。像她这样的80后、90后农民工,我国总人数大约1个亿。“我的好几对同事夫妻俩都是农民工,本来一个月就不多的工资,要供小孩念书,要负担每个月的生活费用,几乎没有能力买房,只能租居或在单位的公房居住。”张晓庆呼吁,应该把农民工纳入到住房公积金的覆盖范围之内。

  “政府应把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的覆盖范围之内,并且逐步将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政策范围,推进在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为了减轻企业负担,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标准在初期可以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以保证覆盖的全面性。”张晓庆认为,对于不同经济效益水平的企业可以有不同层次的缴纳标准,农民工只要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时间以上,即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或租赁住房。(特派记者 刘炬 石祯专)

【编辑:陆肖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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