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国土资源部部长:房屋所有权无期限

2015年03月11日 11:30 来源:新疆日报  参与互动()

  近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国土部部长姜大明接受采访时澄清了人们对不动产登记问题的误读。他指出,新版不动产权证书上设置的“使用期限”,不是房屋所有权期限,而是指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的期限,“使用权有期限,所有权无期限”。

  针对大家关心的不动产登记问题,姜大明对于不动产权证书中“使用期限”作出回应。他表示,新版《不动产权证书》上“使用期限”是登记土地使用期限,所有权是没有期限的。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施行,同时也正式启用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新版《不动产权证书》上设置的“使用期限”一项引起广泛关注,甚至有报道称,“使用期限”一栏内容意味着“全国业主变房客”。对此,姜大明表示,证书有权力类别,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是登记土地使用期限,房屋所有权是没有期限的。

  耕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对于耕地保护,姜大明明确表示,国土资源部已和农业部合作开展一项工作,就是将耕地总量的百分之八十左右划定为基本农田,让中国人的饭碗有基本保障。姜大明说,划定基本农田按照从大城市到小城市,从城镇周边到广袤农村的“由大到小、由近及远”原则开展工作。姜大明指出,划定基本农田的工作,关键在于城市周边耕地的划定。“城市建设会侵占耕地,城市周边多年形成的优质耕地需要更多保护。”姜大明说,永久基本农田一旦划定,除了法律规定的比如交通、水利等用途无法避让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侵占。

【编辑:马榕】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