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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县(市)“三块地”改革试点 小产权房转正无望

2015年03月16日 10:30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

  ■经观

  新一轮土地改革试点已经公布,小产权房“转正”再次化为泡影。今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将在全国选取33个县(市)进行土地改革,但该文件一直未对外公布。从中农办主任陈锡文、国土部部长姜大明等官员的解读来看,本轮土地改革不包括小产权房;目前正在推进的不动产登记,小产权房也同样没份。

  土地改革涉及的面很广,业内对本轮土地改革最为关注的是农村建设用地的入市。《意见》明确了农村建设用地的改革方向,业内将之归结为“三块地”改革。

  按照陈锡文、姜大明两位官员的介绍,中央对“三块地”改革非常“审慎”,遵从的是“封闭运行、风险可控”的原则,坚守的三条改革底线是,土地公有制性质不能改变,耕地红线不能突破、农民利益不能受损。从公开报道的《意见》内容来看,下一步即便是要综合考虑土地用途和区位、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最终也还是由政府来确定农地征补标准,不可能完全由市场来决定。用姜大明近期的说法,试点县(市)将“合理”提高被征地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比例。

  蔡继明等专家认为,本轮相关“三块地”的改革,重点是放在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上,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的改革力度都很小。为此,在《意见》印发之前,他曾联合16名土改专家,向中央深改领导小组提交“报告”,建议加快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步伐,适度开放小产权市场,但结果却是成效甚微。

  有农业部官员分析表示,当土地改革过程中出现与相关法律法规冲突的矛盾时,基本都是采取“立”“改”“废”三种处理手段,很多时候相关法律没有修改,就意味着这项改革不能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现在只能靠相关立法机关在一定期限、一定范围内进行授权,同意在特定地区不实行部分法律的部分条款,来推动试点地区的改革。

【编辑:陆肖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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