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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区30平米以下学位房或有入读限制

2015年04月16日 11:31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

  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西陆)15日,越秀区教育局印发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小学招生问答等一系列文件,其中首次对30平方米以下的小面积房产住户的适龄儿童上学问题进行明确划分,提出若在4月15日以前买的则可上对口小学,过了4月15日则不一定能上到对口小学。

  此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上学条件也将要求在越秀住满5年,而环卫工人只要连续干满2年其子女就可在越秀上公办小学。

  一年级招生班额一般不超过42人

  据了解,今年的招生对象是具有越秀区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于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出生且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居住地所属的登记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附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并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越秀区公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民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入学原则,可以自主确定招生的范围、标准。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严禁学校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形式进行招生。

  此外,根据《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的规定:“小学阶段班额不得超过45人”。越秀区决定今年一年级招生班额一般不超过42人,学校不得随意增、减班数和突破限定班额。

  4月15日前后购买学位房存差异

  对于越秀区的小学上学问题,广大家长最关心的莫过于学位的安排。根据文件要求,越秀区将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人户一致的原则安排学位,并对具有越秀区户籍的完全房产住户、不完全房产住户、随祖辈居住户、随非直系亲属住户、租住户、集体户、拆迁户等适龄儿童的学位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其中,今年招生最大的变化就是在完全房产住户中首次对小面积房住户进行了明确划分。而对于随祖辈居住的,今年也分两种情况。

  除上述政策发生变化之外,其他的完全房产住户、不完全房产住户、随非直系亲属住户、租住户、集体户、拆迁户等适龄儿童的学位安排政策与往没有变化。

【编辑:马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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