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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二套房不算市外房产、贷款

2015年07月07日 07:26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

    新政实施以来市公积金中心发放公积金贷款399笔 二套房的界定和“商转公”问题受关注

    广州日报讯 (记者黄江洁)昨日,记者从市公积金中心了解到,从公积金新政发布不到一个月时间,该中心已经发放了399笔公积金贷款,金额为1.54亿元。

    另外,市民关注的二套房的界定问题和“商转公”的问题,市公积金中心回应称,新政对住房面积已没有限制,只要是规划为住房性质的房屋均可申请,并且现在对住房套数的认定也比较宽松,东莞以外的住房、商业性住房贷款均不纳入审核。只要符合条件,均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已发放贷款1.54亿元

    今年6月10日,东莞市公积金中心发布近5年来最宽松的新政,放宽了公积金购房政策:申请公积金贷款首套住房最低仅需首付两成,二套房首付低至三成。随着东莞楼市渐热,自新政实施日开始,东莞市民利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热情也大增。

    截至7月2日的数据,公积金中心已经发放了399笔公积金贷款,金额为1.54亿元。

    市外住房、商贷不纳入审核

    伴随着新政实施后贷款量增大的还有市民的咨询。据了解,市民咨询主要集中在对住房套数的认定以及商转公的问题上。

    黄小姐向市公积金中心咨询,其丈夫在东莞工作,已经落户东莞,但在老家武汉有一套商品房安置父母居住,而他在东莞也有一套房,但是因为生孩子以后想换个大一点的房子,这种情况不知道能否用公积金贷款。

    她说,此前东莞一直“认房认贷”,新政对于个人的第三套住房不予公积金贷款,因此到底市外的这套住房算不算第二套住房,难以界定。

    市公积金中心回应称,新政对住房面积已没有限制,只要是规划为住房性质的房屋均可申请,并且现在对住房套数的认定也比较宽松,东莞以外的住房、商业性住房贷款均不纳入审核。像黄小姐家这种情况,是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此外,公积金中心提醒,申请组合贷款的,首套住房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商贷额度之和不得超过房屋价值的80%;二套住房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商贷额度之和不得超过房屋价值的70%。

    申请商转公贷款,认定缴存职工家庭拥有的住房套数和住房贷款次数时,该套住房和该笔商贷不纳入计算。

【编辑: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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