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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带新买房给奖励 说好的2000元黄了怎么办?

2015年07月30日 08:39 来源:成都商报   参与互动()

  核心提示

  依靠老业主的口耳相传,老业主带新客户来买房,成交即有丰厚的奖励,这已是现今房地产行业的一大主力销售手段。但如果你带了新客户购买房屋后,开发商突然告诉你不再支付许诺的报酬,你该怎么办?最近,家住隆鑫九熙的张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

  事件经过:带客成交 2000元现金奖变500元购物卡

  2010年,张女士购买了隆鑫九熙一期的一套住房,2013年6月,张女士搬进小区居住。2014年下半年,张女士发现小区内张贴的公告。张女士称:“公告上说,三期九熙公馆清盘,最后八套特价优惠,一期业主介绍朋友购买成功者,每户可获得2000元奖励。”

  “我们考虑和妈妈住在一个小区也比较方便,加上有特价,所以我母亲就定了一套。”随后,张女士还推荐正在考虑购房的林姓朋友,购买了二栋的一套房屋。

  2014年12月15日,张女士带着母亲和朋友来到售楼部签订房屋购买合同,并且领取“带客凭证”,但售楼部工作人员称,张女士母亲属直系亲属,不能算老带新,只能算林女士那一套。

  “我以为带朋友买了以后,肯定要等到交房时才兑现带客的2000元,而且手上还有隆鑫地产盖章的带客确认单,于是我就安心回家等交房。”张女士说,到了2015年4月12日,张女士朋友的房子顺利收房,她拿着有销售经理签名的带客单准备到售楼部领取2000元。“结果他们(隆鑫地产)现在完全不认这个单子,不给我兑现2000元。”张女士告诉记者,隆鑫地产工作人员称,之前清盘是委托给另一公司在做,但发现其在操作中有作假违规的地方,于是公司对老带新的奖励全部停发。

  “凭什么不认?票是隆鑫开的,上面有职业顾问和销售经理的签名,还盖了隆鑫九熙的印章,现在说作假?当时两套房子是一起购买的,一起签的合同,绝不可能存在作假。”随后张女士联系了隆鑫地产方面张经理协商此事,但张姓经理告诉她,由于之前委托清盘的公司存在作假行为,所以现在隆鑫地产决定对‘客带客’不予支付,但考虑到张女士的实际情况,他愿意自己掏出500元来弥补,但这500元是购物卡,不是现金,如果张女士愿意就拿着原来的带客单到售楼部换取购物卡。

  “简直就是欺负人,之前说好的2000,现在立刻变成了500元,还是购物卡!”张女士告诉记者,“如果这次把带客单交给他们,手里唯一的证据也没有了,我不可能答应他的说法”。

  隆鑫地产:有手续公司会付钱 没有手续不付

  记者随后联系了隆鑫地产张姓经理,对方电话中承认之前公司有老带新政策,“任何公司或个人带客过来都有一个手续,如果对方能够拿出手续,公司不会不付的。”随后记者向张姓经理表示对方能提供手续,张经理对此表示:“如果有手续公司会付,如果没有,公司不会付钱。”

  随后,记者就其私人出资500元购物卡来补助张女士进行求证,张经理以自己没有权限接受采访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问题。“我要向我们公司确认,由公司外联部对接记者处理问题。”

  记者随后多次电话联系隆鑫地产张经理,对方表示已经向公司汇报,但截至记者发稿时,隆鑫地产方面依然没有任何进一步回复。

  律师建议:带客单具有法律效应 直系亲属买房也应给佣金

  针对张女士的情况,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俊认为,像张女士这样的情况比较少见,因为从法律角度来讲,张女士拥有的带客单上是有隆鑫的工作人员签字,工作人员签字是一种职务行为,那么该带客单不论是对开发商还是对张女士都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如果隆鑫地产不兑现之前的承诺,张女士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索。

  刘俊同时表示,张女士母亲所购买的房屋也应该拿到2000元,“从法律角度上来讲,张女士和母亲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主体,张女士母亲购买的房屋也存在买卖关系,所以只要开发商在宣传中没有明确标注直系亲属不属于奖励范围,那么都应该支付相关佣金”。同时老客户在带新客户认购前,也应该详细了解开发商活动的具体情况,防止今后出现相关问题。 同时刘律师也提醒大家,目前老带新进行奖励的情况较多,广大市民朋友一定要拿到开发商的签字认可,以免日后出现问题。

  业内人士:老带新 一般签订合同后即可领佣金

  一位资深房地产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老带新一般情况下没有明确说明不包括直系亲属,所以房地产行业一般都不论是否属于直系亲属都会支付老客户佣金,因为房屋成交已属于事实。对于支付佣金的时间,行业内大部分采用的是客户签订购房合同后,即可到开发商指定地方领取佣金。

【编辑:刘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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