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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大税法列入立法规划 房地产税最快2017年出台

2015年08月06日 07:12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参与互动()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经调整于8月5日向社会公布,规划列举了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34项立法任务。这意味着,房地产税法应该在本届人大任期内(即2017年)提请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专家介绍,如果一切顺利,房地产税最快有望于2017年出台。

  调整后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包括房地产税法、环境保护税法、增值税法、资源税法、关税法、船舶吨位税法、耕地占用税法等7个税种立法,释放出税收法定进程提速的重要信号。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2013年本届全国人大公布五年立法规划时的表述是‘增值税法等若干单行税法’,这实际上是把包括房地产税在内的所有税种都纳入了。此次点名具体税种,是因为《立法法》对税收法定有明确规定,故而需要细化。”

  此前《经济参考报》记者独家获悉,房地产税改革路径日渐明晰,房地产税立法初稿已基本成形,正在内部征求意见并不断完善中,房地产税主体税种或由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具体税率可能将由地方在中央确定的税率区间内自行决定。

  “房地产税立法此次被列入一类立法。一类立法指条件比较成熟、要在任期内履行审议程序,即要提请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刘剑文表示,有些税种立法应该在2017年年底前通过,有些可能本届审议、需要下届人大通过。房地产税立法,今年主要是听取征集各界意见、进一步调研、修改完善草案。

  刘剑文介绍道,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委员会的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计划,2020年前将所有税种上升为法律。(下转第三版)

【编辑:姜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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