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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使馆提醒在斯洛伐克中国公民遵守当地交通法规

2013年07月05日 15: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7月5日电 据外交部中国领事服务网援引驻斯洛伐克使馆消息,中国驻斯洛伐克使馆提醒中国公民,如您打算到斯洛伐克自驾游,请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一、佩系安全带。根据斯《交通法》,无论驾驶员还是乘客,在高速公路行驶时必须佩系安全带;

  二、驾车不打电话。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严禁接打电话或操作手机。使用蓝牙等免提设备接打电话不在此列;

  三、切勿酒后驾车。斯洛伐克对机动车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零容忍”(不得超过0‰),酒后驾车情节严重者将面临刑事处罚;

  四、严格遵守限速规定。斯洛伐克城区内限速50公里/小时,城区外限速90公里/小时,高速公路限速130公里/小时,超速被查将被处以高额罚款;

  五、行车必须全天候开头灯。斯洛伐克《交通法》规定,即使在阳光明媚的白天行车时亦必须开启机动车头灯;

  六、为儿童备好安全座椅。12岁以下或身高不足150cm的儿童乘车必须使用安全座椅;

  七、购买高速公路票。您可在任何加油站购买高速公路票,有10天、30天和一年有效三种类型供选择。如无高速公路票,上高速公路会被罚款;

  八、中国驾照在斯洛伐克境内不适用;

  九、随时锁好车门。不论您在车内还是车外,切记随时锁好车门,严防不法分子突然拉开车门抢劫或诱骗驾驶员下车后行窃。

  十、提高警惕,及时报警。如您在行车过程中发现可疑车辆尾随或示意您停车,切勿理会。如有必要,请记下其车牌号并拨打158电话报警。

  中国驻斯洛伐克使馆领事协助电话:+421-949693619。

【编辑:王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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