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华裔情侣夜市遭殴打案 被告不认罪保外候审
中新网10月3日电 据马来西亚《光华日报》报道,“华裔情侣在夜市遭殴打案”,警方周三(2日)将其中1名男子带上法庭面控伤人罪,推事将此案定于11月7日过堂,并批准被告保外。
现年32岁的被告赵国伦(译音),被控于今年9月25日晚上约10时,在怡保花园东区以木棍和折椅蓄意致伤1名华裔女子,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324(以危险武器或方式伤人)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将可被判处监禁最高3年、或罚款,或鞭苔、或任何两者兼施。
被告2日在怡保第1推事庭面控时否认控罪,因此推事诺美拉蒂将此案定于11月7日过堂,并在被告代步律师马欣达星要求减低保释金后,批准被告以3000令吉保外候审。
此案主控官为卡维达。
另外,与被告一起被捕的另一名28岁华裔男子,目前仍在警方的扣查中。
【编辑:南若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