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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华称伊刑法时过千年早不适用 征百名律师力阻

2014年05月09日 11: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5月9日电 据马来西亚《东方日报》报道,马来西亚华人公会(马华)准备成立百人律师团来维护国家宪法,以探讨阻止任何政党要在该国落实伊斯兰刑事法的方法,并在本月17日召开会议及表态。

  马华伊斯兰法律及政策项目委员会主席颜炳寿指出,这几个星期来的伊刑法争议,有可能会变成大马的宪法危机,因雪球正在滚动;马华法律局及宗教事务局将会联合成立百人律师团,商议如何用法律的管道来否决伊刑法。马华法律局主任郑贝川宣布,马华法律局准备动员党内的律师,至少召集百名律师来集思广益。

  询及他们会否入禀法庭阻止国会通过伊斯兰党议员提呈个人法案时,郑贝川则响应,国会是立法机构,没有一条法律可以阻止国会提呈或通过个人法案,有鉴于此,成功率不高。郑贝川指出,如果入禀法庭阻止吉兰丹州伊斯兰党政府要在州内推行伊刑法,成功率相对乐观,联邦宪法已阐明,联邦宪法是马来西亚最高的法律,任何法律抵触联邦宪法便是不合法。

  另外,颜炳寿促国内中庸的穆斯林领袖、学者、宗教司及非政府组织,坚持捍卫联邦宪法及马来西亚作为世俗国的地位。

  大马属于世俗国

  颜炳寿补充,国阵政府及历届首相都承认大马是世俗国,只有伊党60年来不曾放弃利用落实伊刑法,使该国转变为伊斯兰神权国。

  他点出,伊刑法是1400年前的法律,当年也有伊斯兰先知终结这套刑事法;放在现今社会,当前的犯罪性质与千年前的情境完全不同,而且有报告显示,落实这套法律的国家贪腐严重,意味没有协助减少贪腐与犯罪。

  至于行动党国会领袖林吉祥与秘书长林冠英称,若伊党执意推行伊刑法,民联将面临瓦解一事,以及巫统若支持伊刑法,马华会否退出国阵时,颜炳寿则回应:“林吉祥父子首先要做的就是结合公正党退出民联,而非像组织秘书陆兆福反挑战要伊党退出;民联没有共同政纲,合作下去没有实际意义。”

  他还说,国阵与巫统迄今没有表态全面支持与落实伊刑法,不存在马华退出国阵的问题,没有必要对此大作文章。

  凯里:马华勿仓促发言破坏关系

  此外,巫青团长凯里指出,即使巫统支持落实伊斯兰刑事法,马华也无需仓促考虑马华在国阵的地位,避免发表影响国阵成员党关系的言论。

  他是针对马华署理总会长魏家祥7日在伊刑法论坛上表态,若马华与巫统的理念背道而驰,他们将会检讨马华在国阵的地位,发表上述谈话。

  凯里指出,魏家祥是基于多项揣测而发表有关言论,毕竟政府并未做出任何决定。他指出,巫统的立场是接受伊刑法为上苍的刑罚,但巫统仍在研究有关伊刑法的落实课题。

【编辑:于小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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