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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裔男童NBA包厢坠亡案 法官裁定可争惩罚性赔偿

2014年09月28日 13:5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9月28日电 据美国《侨报》报道,洛杉矶高等法院法官贝克洛夫(Mitchell Beckloff)26日裁决,唐姓华裔男童坠亡一案,原告方可继续向被告寻求惩罚性赔偿和非法商业行为的指控,此前被告曾试图让法官取消诉讼。

  洛杉矶高等法院法官贝克洛夫26日裁决,坠亡男童卢卡斯的父母唐先生(Henry Tang)和阮女士(Hoia Mi Nguyen)可对被告L.A. Arena Co.公司以及L.A. Arena 基金会寻求惩罚性赔偿和非法商业行为的指控。此前被告曾经以事件为单一案件为由希望法官取消对其的非法商业行为的指控。

  法官指出,原告律师在法庭文件中声明,原告从来没有获得洛杉矶建筑和安全部门的许可来为包厢建窗台,而唐姓华裔男孩正是从这个窗台上坠落身亡的。他指出,今后还有继续违规的可能。然而,被告否认管理方面存在任何建筑违规。

  2010年11月21日晚,2岁10个月大的华裔男童卢卡斯·唐(Lucas Tang)在父母及家人带领下来到洛杉矶史铁普斯中心(Staples Center)观看NBA湖人队的篮球比赛。比赛结束后,当唐家和友人在一间豪华包厢内照相时,唐姓儿童从距离地面50英尺高的包厢坠落死亡。这名家住园林市(Garden Grove)的儿童2008年1月30日出生,其父是一名华裔工程师,其母是一名越裔行政管理人员。坠亡儿童的母亲阮女士说,在儿子坠落前,她曾让儿子站在包厢的窗台上,并用手机为儿子拍了照。

  2011年5月,唐氏夫妇因儿子坠亡而向洛杉矶高等法院提诉,状告承建洛杉矶史铁普斯中心的L.A. Arena Co.公司,称其包厢设计存在缺陷,并称管理方未在包厢内张贴表明窗台危险的书面告示。

  2013年洛杉矶高等法院一位女法官布莱恩-迪逊(Susan Bryant-Deason)接受了辩护方的动议,决定撤销唐氏夫妇的诉讼。当时这名女法官认为,被告没有义务监管坠亡男童,以避免他从包厢内摔下去。2014年2月,第二巡回上诉法院3名大法官推翻了女法官布莱恩-迪逊的裁决。这3名大法官认为,布莱恩-迪逊应当允许原告修改诉状,指控被告涉嫌违反建筑法规。(夏嘉)

【编辑:南若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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