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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将修改《城市市容管理条例》 剑指“牛皮癣”

2013年06月27日 10:59 来源:大连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本报刊出《多个部门管不了“一张纸”》,对各电信公司罔顾社会道德,乱贴乱发野广告、加剧城市“牛皮癣”问题进行舆论监督。文章引起市民热议,大家认为我市亟待就此出台专项法律法规,各相关部门也应联合执法,彻底清理街头巷尾野广告。采访中,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目前已计划修改《大连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对野广告等影响市容环境、破坏城市文明的行为或将进一步规范。不少市民呼吁执法部门按照现行法规的相关内容进行执法监督。

  据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城市“牛皮癣”,尤其是电信野广告近年来不断激增,不仅令市民和社区工作者意见纷纷,也引起市人大等立法、执法机构的高度重视。今年,市人大将对《大连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进行修改,目前已列入今年的立法认证项目,现已交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调研、论证,并进入修改、起草阶段。

  记者了解到,《大连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于1995年3月1日起施行,2010年8月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改通过,是我市的地方性法规。其中,规定“设置户外广告应经城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设置使用”,否则由城市市容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张贴有碍市容的广告和各类招贴。不得在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和树干上乱画、乱刻、乱挂各类标语、广告”,否则由城市市容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中国电信、铁通、长城宽带等公司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将尽量杜绝野广告,还市民一个整洁有序的环境。在对市城建局等相关部门的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自野广告清理工作社会化以来,我市野广告数量相对减少,但总体数量仍然可观,尤其是各大电信公司随意张贴、散发广告传单,给市容环境带来很大影响,更给环卫工人带来很多重复性劳动。(记者 江滨)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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