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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保障安居房竣工超13万套

2013年10月30日 15:55 来源:西安日报 参与互动(0)

  日前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今年在土地、资金等政策的推动下,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快速推进,截至9月底,国家下达我省的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已经基本完成,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竣工13.87万套,入住11.55万套。我省保障房工程质量安全受控。

  截至9月底全省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35.58万套

  截至9月底,国家下达我省的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已经基本完成,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竣工13.87万套,入住11.55万套。全省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达到35.58万套,加上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26.93万套,这两项都已提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负责人表示,第四季度,省住建厅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督促各市加快发放租赁补贴,采取直通车的方式,直接将租赁补贴发到住户手中,到年底会超额完成任务。

  今年共开展7次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督查

  今年以来,全省共开展7次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和安全生产督查,共督查82个工程项目,89个单位工程,建筑面积219.13万平方米,共下发督查通报7份,对6个管理混乱的工程项目进行了全省通报批评,停止1名外省项目经理在陕投标资格,停止2名监理工程师、1名建造师执业资格1年,将2家外省施工企业清除出陕西建筑市场。目前,全省保障房工程质量总体处于受控状态。

  与去年同期相比,我省建筑施工事故起数下降2起,同比下降40%,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保障房住宅工程不分户验收不予竣工验收

  为加强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治理管理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针对督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规范质量监管,全力确保工程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按照要求,要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数量、规格、型号和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进行检查,并做好验收记录,发现不合格产品立即标识,及时清退,不得使用。

  严格执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验收结束后,按户出具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由建设单位在综合验收结论栏内加盖分户验收专用章。未组织分户验收的工程项目,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企业降低资质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

  我省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从严处理,记入企业不良信用档案。对在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督查中被通报批评的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一年内不得再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或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清出陕西市场。

  对被通报批评的个人,将停止执业直至吊销个人执业资格证书。建设单位擅自变更或降低设计标准、自行提供或明示、暗示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除对建设单位从重处罚外,还要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的领导责任。(记者 朱雪娇)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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