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他人信用卡盗取存款 团伙三人被公诉
2013年11月05日 14:04 来源:厦门日报 参与互动(0)
银行卡明明在自己手里,也没去取款,却接连收到银行短信通知称,卡里的存款被取走,怎么回事?原来,银行卡被人给复制了。近日,刘某、许某因涉嫌伪造金融票证罪、信用卡诈骗罪,王某因涉嫌伪造金融票证罪,被集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有过两次犯罪前科的刘某,得知可以复制他人银行卡进行取款,遂萌生了以此方法生财的想法。2012年5月起,刘某购买了磁卡复制器、测录器、空白信用卡等工具,为测试作案工具的功能,先后复制了四名被害人三张银行卡、一张信用卡的卡内信息,并分别写入空白信用卡中。
测试成功后,刘某立即联系上在某夜总会上班的许某,许诺要跟许某结婚,拉拢许某利用帮客人刷卡消费之便,复制银行卡信息并记住客人的银行卡密码。明知该行为不合法的许某,却被爱情冲昏头脑,先后为刘某窃取到两名被害人的银行卡卡内信息及密码。
刘某随后将卡内信息复制到空白卡,并从其中一张卡内取走被害人曾某的存款7.4万元。刘某的朋友王某在明知刘某欲窃取他人卡上存款情况下,不但为刘某保管犯罪工具,还提供场所和电脑供刘某实施犯罪行为。
经查明:刘某、许某、王某均涉嫌伪造金融票证罪。其中,刘某伪造他人信用卡,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高达149万元;许某、王某参与伪造他人信用卡,卡内存款余额高达84万元。刘某、许某同时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涉案金额为7.4万元。 (记者 郭桂花 通讯员 陈弘)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