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处罚“闯绿灯”势在必行
2013年12月05日 13:50 来源:人民公安报 参与互动(0)
据报道,从12月3日起到明年9月,江苏省交巡警部门将开展为期一年的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开展“五大行动”,比如坚决处罚中国式过马路的“带头大哥”、便衣警察抓拍机动车不礼让行人……值得一提的是,交警将对“闯绿灯”进行处罚。
在人们的传统意识里,似乎只有“禁止闯红灯,不能抢黄灯”。而事实上,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闯绿灯”属于交通违法行为。所谓 “闯绿灯”,是指在绿灯状态下,车辆经过交通信号灯或交通标志控制的交通路口,遇有行驶方向路口交通堵塞时,还继续驶入的情况。千万别小看了司机“闯绿灯”,前方道路本来就拥堵,司机还见缝插针地驾车向前挤,更容易人为地引发大面积的交通拥堵,甚至造成交通路口被彻底“卡死”。面对日益加重的交通压力,加大力度处罚“闯绿灯”等人为致堵的行为,提升城市交通文明,减少交通拥堵的发生率,势在必行。(四川省成都市 何勇海)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