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谎称能办尾号“888”车牌 男子骗公司13万元

2017年04月14日 15:20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 

  本报讯 (记者 张志杰) 一家投资公司的司机称能为公司的宝马轿车办理尾号为888的陕A车牌,以“找关系需要花钱”为由,骗取公司13万元人民币,然后伪造陕A×××888车牌交给公司,不料被人当街拦下,才发现是“套了别人的牌子”。

  32岁的姚某高中文化程度,西安市人,案发前系丈八一路某投资有限公司员工。2015年,该公司购置了一辆宝马740轿车,起初,公司老板想把原来旧车的车牌号过户到宝马车上,公司员工姚某称可以帮忙办理尾号为888的车牌。公司相信了姚某,先后分3次从财务处支付现金130000元给姚某,用于办理车牌手续。2015年4月,姚某确实交给公司一副尾号为888的陕A车牌。

  2015年8月10日,该宝马轿车行驶至唐延南路与锦业一路路口时,被另一辆陕A×××888的车主拦下,随后联系交警。宝马车被查扣后,公司才知道姚某办理的系假车牌。后来姚某不知去向,无法取得联系。2016年3月9日,该投资有限公司报警,2016年6月27日,姚某被公安机关抓获。7月,雁塔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姚某交代,由于办理不下来尾号为888的车牌号,他又不想退回公司支付的费用,便找人伪造了一副陕A×××888的车牌号。

  4月13日记者获悉,雁塔区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钱财,金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构成诈骗罪。姚某为掩盖诈骗犯罪伪造机动车号牌,系牵连犯,应择一重罪即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在量刑建议方面,鉴于姚某涉案金额巨大,未退赃退赔,建议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左右,并处罚金。

【编辑:鲍文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