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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中央军委法制局: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4)

2013年04月02日 10:40 来源:解放军报 参与互动(0)

  坚决落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的重要思想,关键在于增强法规制度的执行力

  法贵在行、难在行。夯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这个强军之基,需要各级紧紧抓住增强法规制度执行力这个关键环节,从纠治影响部队建设发展和官兵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下大气力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坚决树立和维护法治的权威和尊严。

  一是严格按照法规制度履职尽责。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者负有贯彻实施法规制度的重要职责,应牢固树立领导机关就是执法护法机关、领导者就是执法者护法者的观念,把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环节,以依法决策保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厘清机关部门职权及其相应责任,加强对部队工作指导和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坚持按照法规制度解决部队建设中的倾向性问题,防止和纠正靠人为整治“一阵风”、落实规定不到位或者搞过头的现象;坚持依法带兵,适应官兵知法守法用法的需要,制作下发便携易查的简明法规手册,加强常态化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和促进官兵严格履行职责义务,公平地对待和解决涉及官兵切身利益的事项。努力营造首长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管理、官兵依法履职的良好局面。

  二是加强对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健全完善党委全委会、常委会对书记、副书记落实民主集中制和执行法规制度的监督机制,促进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把机关对部队的检查指导与执法监督结合起来,实现执法检查的经常化、制度化。强化业务部门的对口监督,下级业务部门执行业务法规失范的,视情追究上级业务部门指导监督不力的责任。充分发挥纪检、审计等专门机构职能,切实保证其有效行使监督职权。利用党代会、军人委员会、军人大会等组织形式和单位内部网络等信息平台,认真落实基层有关事务公开制度,以公开促知情,以知情促监督,以监督促落实。

  三是坚决查处和纠正违法违纪行为。党委和首长对官兵反映强烈的违法违纪案件,无论涉及到什么人,都应坚持党性、秉持正义,敢于较真碰硬,决不姑息退缩,支持和督促纪检监察部门和军事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一查到底,坚决惩处违法犯罪分子,增强官兵对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信心和勇气。畅通官兵申诉和举报违法违纪行为的渠道,及时发现违法违纪问题并严格依法依纪惩处。摆正查办案件与维护安全稳定的关系,上级领导应鼓励所属单位正视矛盾、揭露问题、改进工作,真正维护部队安全稳定。加大对大案化小、隐案不报者的处理力度,坚决追究有关主管领导的责任。

  四是增强法规制度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坚持良法之治,一方面,要科学界定法规制度的范围,不在法规制度之外随意另立规矩,坚决清理各种“土政策”“土规定”;另一方面,要着力解决法规制度本身存在缺陷瑕疵造成的“执行难”问题,积极拓展加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方式和途径,加快修改完善现行法规制度,站在守法者、用法者、执法者的角度,更加注重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更加注重制度措施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让部队官兵确实感到法规制度易用实用好用,使依法办事变成官兵的日常行为方式和工作生活习惯,夯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群众基础,提高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实践水平。(中央军委法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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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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