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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监强悍维权:驻守美济礁 保卫黄岩岛钓鱼岛 查看下一页

2013年07月26日 10:41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参与互动(0)

  坚持“务实、规范、服务”理念

  广东省总队工作亮点鲜明

  今年上半年,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坚持“务实、规范、服务”的理念,认真履行海洋监察、岛礁巡查、海域使用、海洋工程、海洋倾废等执法职责,在执法程序、案件查处、自由裁量等方面严格依法办事,海监工作亮点鲜明。

  服务海洋经济执法有力度

  一是在创新服务海洋经济的执法模式上先行先试。加大海洋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指导用海企业及时办理有关手续,特别是对已经中央、省发改委立项批准,通过环评论证的大型、特大型国有企业重大用海项目提供指导和服务,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二是按照“事前海域使用审批、事中监督、事后执法”的要求指导和服务好用海项目。从今年4月底开始对本辖区内的海洋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掌握重点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情况,逐一登记。积极采取航空执法、系统监管等措施,对全省海监巡查工作实施有效监督。加强对已处罚用海项目的后续监管,防止其继续违法用海。

  专项执法行动有成效

  一是制订行动方案,抓好落实。广东省总队根据中国海监总队统一部署,制订了广东省“海盾2013”“碧海2013”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在组织领导、工作原则、海监执法、协调机制及规范执法程序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二是把“海盾”“碧海”案件列为全省督办事项。对海洋开发利用活动热点区、生态敏感区实施监控,重点查处非法海洋工程建设和海洋倾废等违规行为。采取清理临时搭建的转运码头、驻守转运码头附近海域、海上不间断巡航执法、严禁开底船从事倾废作业等强有力措施,有效遏止了深圳西部海域非法倾废行为。今年以来,共查处“海盾”案件4宗,办结2宗;查处“碧海”案件17宗,办结16宗。

  海洋环保执法用新招

  一是强化对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执法监管。对海洋工程建设区和重污染区密切监控,将未经环评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三同时”规定、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违法行为列为重点打击对象。二是保持打击违法开采海砂高压态势。开展海砂开采重点监控区试点工作,继续在调整执法监管手段、规范违法案件查处、研究装备需求等方面深入实践,通过采取规范自由裁量、建立采砂船登记和报备制度、实施黑名单制度等一系列措施,保持打击违法开采海砂高压态势,维持珠江口、磨刀门、崖门口监管区海砂开采正常秩序。上半年全省共查处违法开采海砂案件47宗,办结39宗。其中广东省总队立案26宗,办结18宗。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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