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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揭秘:八路军129师如何减少反"扫荡"中资材损失(2) 查看下一页

2014年01月13日 13:03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下庄合作社在这次反“扫荡”中的资材损失,主要是棉花2万余斤,土布9000余匹,粗洋布96匹,羊毛100余斤,袜子近2000双,以及数量不等的粉连纸、复写纸、蜡纸、毛巾、手套、肥皂、钢板、油布、洋油、棉鞋等办公用品和日常用品。
  《损失报告》中明确指出:“下庄合作社之损失,应由该社负责人陈日升负主要责任,分析其理由如下:一是违抗上级指示。当陈日升接到军用经济处转师供关于埋藏资材的指示后,根本未将合作社储存之资材重新考虑,移动分散。当师供派陈挽澜同志前往下庄时,陈挽澜见下庄合作社所存货物颇觉不妥,乃以敌人进攻梁沟之经验教训,告之陈日升:敌人到处烧房子,房内的地洞不能储存货物,货物应分散至山沟埋藏,不能留存下庄。不料陈日升置之不理,竟将货物送到龙潭(离下庄3里,离大路半里)存放于一个屋子内,结果全部被敌焚毁。”
  “二是不接受下级建议。陈日升将布匹、洋油等存放于下庄合作社地窖、夹墙内,当时有支书宗丙贵及其他老同志(从中央苏区来的)向他提意见:夹墙、地窖存东西不妥当,陈日升拒绝接受……”
  对于一些确实难以避免的损失,《损失报告》中也进行了客观的分析。比如:“师供被服科在大岩村存的土布,在敌情紧急时,即搬往窝铺山上一个小房子,有914匹。敌人从西崖底翻山经过此处,被火烧了,遭受损失,但被服科确尽了搬运的责任。”
  《损失报告》还从整个资材埋藏的组织领导、埋藏技术、保守秘密、通信联络以及干部的考察配备等方面,反思总结资材损失的原因和教训:“对上级的指示应详细研究,坚决执行,稍为犹豫迟疑、打折扣,都可以遭到不应有的损失;储藏资材必须有计划,要派专员负责,紧急时必须派武装看守;加强后方机关的联系,经常互通消息,互通情报;储存的资材必须分类保存,尤以助燃材料须另择地方埋藏;储存的资材应详加登记,作出精确统计,登有地名的表册应妥为保存,以防遗失;健全经济部门的组织,加强经济部门的政治工作,加强干部的责任心。”
  1940年12月,一二九师政治部、师党务委员会作出了《关于检查师供给部工作的决议》:“师供给部工作自去年10月改变领导后,特别在去年五六月加强与整顿之后,一般说有了部分的进步,如内部机构较前健全,某些部门由于干部的调剂,新的成分的加入,工作有些进步。但由于师供给部工作存在下列弱点,使本师供给制度至今未能打下相当的基础。”
  “在此次反‘扫荡’中,更由于某些干部政治责任心的缺乏,官僚主义的领导,以及在整个敌人‘扫荡’中表现着单纯逃命现象,以致公家资材损失很重。这些严重损失,依照师首长指示及当时情况,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为着教育全体同志,特经师党务委员会决定,给下列同志应得的处分。”
  师供给部的一名领导因为“在工作上向来缺乏检查,缺乏注意资材的安全,没有具体的布置……以致遭受很大的损失,师党务委员会特给以严重警告处分”。

  “陈日升曾任军用经济处下庄合作社主任……由于他的不负责任,造成了最大损失恶果,党务委员会决定开除其党籍,行政上已送军法处。”
  对在反“扫荡”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关于检查师供给部工作的决议》给予了通报表扬,并号召“全体同志敢于同政治上不负责任、麻木不仁现象作严肃的斗争……号召全体供给部门的干部认识党所赋予的重大责任,克服过去某些同志政治落后的现象……各级党政首长对供给部门的工作尤须引起经常的注意与及时的检查帮助”。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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