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评论:安倍演讲搬弄是非 暴其“麻烦制造者”形象

2014年06月04日 08:53 来源:解放军报 参与互动(0)

  在刚刚闭幕的香格里拉对话会上,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发表的关于亚太安全的主旨演讲可谓是搬弄是非,混淆视听。无论是闪烁其词中对中国的无端指责,还是所谓的“法治三原则”,抑或是欲盖弥彰的“积极和平主义”,都将其挑拨离间、损人利己的“麻烦制造者”形象暴露无遗。

  在演讲中安倍抛出所谓的“法治三原则”,主张国家的主权诉求要遵守国际法、一国不应对他国诉诸武力或武力威胁、必须以和平手段解决纠纷。姑且不论这一提法是否具有新意,问题的关键是,安倍所指的法治行为体到底是谁?日本共同社认为,安倍意在“敦促中国保持克制”。这显然是搬弄是非的伎俩。在领土主权纠纷上,面对日、菲、越的无理挑衅,中国难道不是始终保持着克制?中国的所作所为哪一点违反了国际法?中国何尝不是在寻求以和平谈判方式解决国家间的主权纠纷?日本频繁举行夺岛演习、不断加强自卫队在西南诸岛的前沿部署,难道是在谋求和平解决领土争端?日本承诺向菲、越提供海上巡逻船,鼓动他们与中国对抗,难道就是所谓的“法治”?己身不正,却要妄断他人,真是岂有此理!

  “积极和平主义”是安倍演讲中的又一大关键词。这一概念是由安倍本人提出并写入日本“国家安全保障战略”之中的,是所谓“安倍安全学”的核心内涵。将这一概念置于国家安全战略的层面来理解,“积极”就意味着安全上的主动作为,其中当然包括军事手段在内。这与安倍在演讲中所提及的解禁“集体自卫权”问题形成了直接呼应。如此看来,“积极”与日本战后以来所遵循的“和平主义”之间显然存在着根本性悖论。

  众所周知,日本宪法第九条的核心内容有三:一是日本永远放弃以国家名义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二是日本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三是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而在宪法的这一和平理念之下,又形成了“专守防卫”“无核三原则”“不做军事大国”等一系列自律性防卫政策。毋庸置疑,在宪法和上述防卫政策的框定下,暗含军事上主动作为的“积极和平主义”是一项再明显不过的违宪政策。换言之,安倍的“积极和平主义”中的“和平主义”已绝非真正意义的和平主义。“积极和平主义”只是安倍在实现修宪目标之前,以隐性的“军事正常化”牵引日本重新走向“强军立国”的政治策略。如是,安倍请求各国理解日本解禁集体自卫权的危险性已不言自明。(袁 杨)

【编辑:张海桐】

>军事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