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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军区出台在外军人军车管理“十条禁令”

2014年06月20日 16:15 来源:宁夏日报 参与互动(0)

  昨天,记者从宁夏军区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军车运行秩序,维护军队良好形象,日前宁夏军区出台了加强军人军车管理“十条禁令”。

  今后,军人将严禁私自出车,动用军车必须严格落实审批手续。严禁公车私用,不得用公车办理私事,干部家属子女不得使用公车。严禁夜间用车,除战备、训练、应急等特殊任务外,夜间一律不得长途用车。严禁乱停乱放军车,军车不得在地方酒店、娱乐场所门口停放。严禁违章驾驶,军车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不得着军服驾驶地方车辆。严禁滥用标识,军人自有车辆不得悬挂军车号牌,军车未经批准不得私装警灯警报。严禁随意租借,不得擅自出租、出借、挪用军车及其号牌、运行凭证。严禁不请假外出,单身干部晚10时前必须归队,战士晚8时后不得请假外出。严禁酗酒滋事,不得在外公款“请吃”“吃请”、聚众酗酒,不得酒后寻衅滋事,引发军民纠纷。严禁私下处理事故,在外军人军车发生事故和矛盾纠纷,必须迅速逐级报告,不得私下协商处理。

  同时,军区还采取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暗访巡查、走访了解、设卡检查等方式,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举报和监督,严肃处理顶风违纪的人和事,不断加大从严治军、严格管理的力度。(记者 李东梅 姜璐)

【编辑:张海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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