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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商户用国旗当盖布印菜名 军地联手纠治

2014年11月19日 10:46 来源:中国国防报 参与互动(0)

  “你怎么能用国旗当做货车顶盖布呢?请你立即将这面国旗收起来……”11月10日上午,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民广场路口,一辆货车被民兵巡逻队员拦在路边。原来,敞顶的货车翻斗用国旗当起了顶盖布。经过日晒雨淋,国旗已经褪色,蒙上了一层厚厚的污渍。

  在刚刚过去的国庆节期间,网络世界刮起“我和国旗合个影”旋风。台州市民也纷纷参与进来,“家家户户挂国旗”一时间成为大街小巷居民们热心参与的活动。一面面鲜红的五星红旗飘扬在各主干街道、悬挂在平常人家屋檐下、临街商户也将国旗高挂在门户显眼处……但国庆节已过月逾,有的人对国旗疏于管护,导致或“损”或“脏”,又或被另作他用。比如,黄岩区某体育用品商店悬挂的,是一面褪色破损国旗;在天台县街头镇一家台球馆内,两张台球桌上,国旗被当作了盖布,四周的边角严重磨损;仙居县某小吃店,店主将菜名打印在国旗上并悬挂门前……

  针对乱象,台州军分区联合当地公安、工商部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为依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国旗管理使用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他们组织地方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辖区民兵组建执法小组,依法处理将国旗及图案用作商标和广告的违法行为23起,收缴破损、污损、褪色、不合规格的国旗7面和大量国旗仿制品。

  联合执法行动是纠治,更是一场有针对性的群众国防教育。笔者在跟随执法队走访时发现,不少群众对如何规范悬挂国旗却不知晓。因而,在开展执法活动的同时,该军分区在报纸、网络、手机客户端、电台、电视台同步播放专题知识,广泛宣传国旗管理使用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违法行为,维护国旗尊严。不到一周时间,联合执法小组共发放千余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国旗管理使用专项整治行动清查要目》手册。玉环县龙溪镇水果商贩陈某为招揽生意,在水果上粘贴国旗贴画。他的这一做法被联合执法小组制止。陈某表示:“今后再也不将国旗图案用作商标了,尊重和爱护国旗,坚决捍卫祖国的威严。”(王红军 吴莎莎 本报特约通讯员 方 凯)

  编辑点评

  国旗飘扬在和风旭日中

  ■汪 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旗飘扬的地方,是我们可爱的家乡,国旗飘扬的地方,是五星铸就的信仰。”国旗代表什么,无需赘言。维护国旗的尊严,靠我们每一位公民的悉心呵护,它不应只停留在灵魂深处,更应在细节上对其礼遇。这种情感应是真真切切、实实在在地体现在我们平凡生活中的一举一动中。它不仅仅是国旗下肃静的注目礼、赞歌里唱响的动人旋律,更是手中细致的呵护,内心深处义无反顾的守护。我们的信仰因守护,更加坚定有力。

  国旗在和风旭日中飘扬,站在国旗下,阳光打在脸上,温暖留在我们的心里。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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