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谈中国发展水下核力量:战略核潜艇不能低4艘 (2)
2014年12月18日 08:59 来源:环球时报 参与互动(0)
潜艇出港 万俊成摄
战略核潜艇不能低于4艘
杨连新(原海军核安全局副局长):现在都讲核力量“三位一体”,即陆地、空中和水下。我认为三个都很重要,但是作为一个大国而言,要真正给对手造成威慑,若不充分发展水下核力量则是战略上的失误。
有很多年轻人问我核潜艇到底有什么好处,我觉得“暗藏杀机”这个成语概括了核潜艇的四个主要性能。“暗”说明本身所处的环境是以海水作为天然屏障,这就起到了一定的隐身作用。“藏”是指隐蔽性,你必须能把自己藏在海洋中,潜艇的噪声很大也不行,还要做到低磁场、低声波反射、低尾流痕迹等,否则容易被敌人发现,因此,“藏”是核潜艇极其重要的指标。第三是“杀”,指核潜艇的作战和攻击能力,尤其是弹道导弹、飞航导弹、鱼雷、水雷甚至有自主式小型飞机,核潜艇的杀伤力很强。“机”是指核潜艇水下高速机动性非常强。
这几个特点决定了核潜艇的生存概率高,适合成为理想的核反击力量,或称“二次核打击力量”。建立最低限度的水下核力量是中等核国家的共识,我们国家充其量是中等核国家。从英国和法国的经验来说,通过充分地论证和计算,认为作为水下核武器,弹道导弹核潜艇绝不能低于4艘。
【编辑: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