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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物价局:实行阶梯电价后 分时电价有望延续

2012年04月09日 14: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南京4月9日电(强薇)9日,江苏省物价局发布了关于推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电价工作的相关情况。江苏省物价局工业品价格处处长丁坚表示,根据国家相关指导意见精神,实行阶梯电价后,江苏80%的居民生活用电还将维持目前0.5283元/千瓦时的较低价格水平,分时电价政策原则上仍将继续执行。

  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决定,自今年6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对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式电价,即根据居民每月用电量的多少分梯级收费,用电量越多,收费越多。就国家下发的指导意见来看,未来居民阶梯电价将按照满足基本用电需求、正常合理用电需求和较高生活质量用电需求划分为三档。

  “第一档电价原则上维持较低价格水平,一定时期内保持基本稳定。第二档电价逐步调整到弥补电力企业正常合理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的水平。第三档电价在弥补电力企业正常合理成本和收益水平的基础上,再适当体现资源稀缺状况,补偿环境损害成本。”江苏省物价局副局长孔祥平表示,江苏80%的居民电价都将位于第一档范围内。

  据悉,江苏省自1999年7月15日实行统一销售电价以来,仅在2006年随国家开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提价过0.83分/千瓦时。2003年开始推行居民峰谷电价政策后,更是进一步降低了居民用户的电费负担。目前,江苏城市居民用户执行分时电价后,实际承担的电价水平要低于规定的目录电价。

  丁坚表示,江苏实行阶梯电价后,第一档电价原则上将维持在目前执行的较低价格水平,国家亦允许阶梯电价与分时电价两种方案并行,“考虑到分时电价有利于减少居民用电支出,原则上仍将继续实行。”孔祥平则表示,实行阶梯电价后,具体的收费标准要等听证会和政府决策后,再向社会公布。至于峰谷分时电价是否继续执行,也是政府将予以考虑的方案之一,届时会一并公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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