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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阶梯电价听证方案出炉 月用电500度多交32元

2012年04月28日 09:01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将于5月16日召开的广东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备受各界关注。昨日,省物价局公布了两套居民阶梯电价的试行方案供听证会讨论。

  其中,方案一为全年实行统一电量分档标准;方案二考虑到夏季空调用电量较大,将电量分档划为夏季标准(5月-10月)和非夏季标准(11月-次年4月)。

  方案一:基础电量每月210度

  方案一为全年实行统一电量分档,第一档电量水平为每户每月用电量0-210度,这部分电量的电价不作调整;第二档为每户每月用电量211-430度,这部分电量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为每户每月431度以上,这部分电量每度加价0.30元。

  方案二:夏季240度非夏170度

  方案二考虑到夏季空调用电量较大,将阶梯电价的电量划为夏季标准和非夏季标准。夏季标准(5月-10月)第一档电量水平为每户每月用电量0-240度,这部分电量的电价不作调整;第二档为每户每月241-600度,这部分电量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为每户每月601度以上,这部分电量每度加价0.30元。

  非夏季标准(11月-次年4月)第一档电量水平为每户每月0-170度,这部分电量的电价不作调整;第二档为每户每月171-400度,这部分电量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为每户每月401度以上,这部分电量每度加价0.30元。

  阶梯电价限“一户一表”

  根据方案,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的实施范围为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

  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指导意见》要求,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等),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电价水平按居民电价平均提价水平调整。经测算,上述第一、第二方案合表用户的提价水平分别为4.43分和4.71分。

  ■算个账

  月用电500度需多交32元

  据介绍,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后,我省80%“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的电费支出不受影响。对于每月用电量超过方案第一档电量标准的居民用户,电费支出将随用电量增加而递增。

  以上述方案一为例,如某居民用户当月的用电量为350度,其当月的电费支出将要增加7元,计算方法为:(350-210)×0.05=7;如某居民用户当月的用电量为500度,其当月的电费支出将增加32元,计算方法为:(500-430)×0.3+(430-210)×0.05=32。

(记者/牛思远 通讯员/岳佳综)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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