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专家和网民认为“垃圾超量 应加征费用”

2012年05月22日 09:17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日产垃圾近2万吨,广州正面临垃圾围城的困扰。日前,广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建华提出,要尝试在三五年内完成垃圾分类工作,解决垃圾处理问题,并为垃圾分类投放拟了宣传口号,向全市人民征求意见:“能卖拿去卖、有害单独放、干湿要分开”。专家认为,口号通俗易懂,但是也要关注分类投放以后终端处理设施的问题。

  据悉,今天上午,陈建华将邀请市民,召开垃圾处理座谈会。

  终端处理若不分类恐有伤居民积极性

  “思路清晰”,持续关注垃圾处理的知名网友“巴索风云”如是评价陈建华的垃圾分类三句话。

  不过,“巴索风云”更加关注的是,垃圾分类投放以后怎么办的问题。他说,关键还要在垃圾转运以及终端处理设施上,也同样分类实施。

  据了解,目前广州餐厨垃圾占垃圾总量50%。“巴索风云”说,按照“干湿要分开”的说法,是指餐厨垃圾与其他垃圾分开,但是目前处理餐厨垃圾的设施却没有焚烧厂的规模那么大”。

  此外,他还认为,还要借鉴台湾的经验,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垃圾产生者身上,设定标准量,“垃圾超量的要加征费用”。

  北京师范大学环境专业博士研究生毛达也提出了类似意见。他认为,作为市长,陈建华提出这样的口号,对引导居民有好处,同时这样的口号“清楚、通俗、易懂”。

  不过,毛达也指出,除了分类投放,还要做好其后的工作,那样市民才有动力和积极性,“如果废电池拣出来以后没地方放,湿垃圾分出来没得生化处理,则会打击居民的积极性”。

  此外,毛达还指出,对于垃圾处理,要正式眼前的矛盾,不能回避末端处理的代价,建议设立末端处理监督委员会,加强监管。

  垃圾分类企业也有责任

  “拜客广州”负责人陈嘉峻也认为这个口号不错。

  同时陈嘉峻也指出,产生垃圾有三个环节,即“生产——消费——丢弃”,目前这三句口号主要还是聚焦在“丢弃”上,但是对于“生产”和“消费”两个环节关注还不够。他认为,现在的消费习惯往往比较浪费,“餐桌上吃剩的很多食物,频频购买新衣服”,还有就是生产环节,过度包装非常严重,“像一块月饼,往往有很多多余的包装”。

  陈嘉峻建议,在生产方面,要减少过度包装,另一方面要尽量使用无毒、可降解材料做包装,减少垃圾量。

  此外,他还建议,学习国外的做法,实施“生产责任延伸”,要求企业在生产时就注意避免减少废弃物,并且要回收一定比例的原材料,像生产墨盒的企业,每年都有义务收回一定比例的废墨盒。

  ■声音

  陈建华市长所拟的宣传口号一经传出,即引起了网络热议,不少市民即在微博上展开了讨论。以下摘录部分市民意见,以供参考:

  @曾经相遇总胜从未碰头1314:政府要出面发动废电池的回收!不能再任由大家随便乱扔

  @关小羽小羽:政府不要先推行垃圾分类,要先规划好分类后的垃圾怎么处理?别民众分好类,收垃圾、处理垃圾的时候又混在一起,浪费精力。

  @遥望彩之南:那绿色亚运,市桥及个别小区搞垃圾分类不等于自己打了自己。一直以来,总想把电池收集起来,几年来,很多了,却不知道放哪!

  @而立之年鸟:宣传垃圾分类有必要,但让市民参与分类是一个长期的工程,暂时不实际……但要有一个长效的宣传(从上到下、从老到幼)。所以短期内(3-5年)须依靠垃圾处理公司的分拣能力回收,并对分拣后的垃圾预处理。方便辅以焚烧发电,或垃圾填埋气体发电等等,另对垃圾处理后的大气排放要严格考核! (记者/黄少宏)

【编辑:宋亚芬】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