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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法修改紧锣密鼓 "有限修改"渐成新共识 查看下一页

2012年06月18日 09:30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参与互动(0)

  环保法修改因为将对未来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而备受关注,自去年启动以来,社会各界献计献策,各种观点激烈交锋,目前基本达成“有限修改”的共识。

  环保法修改紧锣密鼓

  在环保法颁布22年后的2011年初,全国人大常委会宣布,将环保法修订列入2011年度立法计划。随后,环保部成立了环保法修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起草了修改建议初稿(简称“初稿”)。2011年9月,环保法草案建议稿正式提交全国人大环资委。2011年,环保法修正草案稿(简称“送审稿”)被提交至全国人大常委会审阅,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送国务院办公厅征求意见。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环境政策法制工作暨研讨会上,环保部副部长潘岳强调,配合全国人大修改好环保法,是全面推进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 政 策 制 度 建 设 的 “ 重 中 之重”。他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其他经济综合和法制部门的协调合作,强化部门间联动,共同推进环境政策法制工作创新。

  近日,中国最大的环保社团、环保部主管的中华环保联合会致函全国人大法工委并建议,环保法已经到了非修不可的阶段,思想可以再开放一些,步子可以再迈得大一些,如立法应进一步在法律条款中明确公民的环境权,而现行环保法及修正案草案在此方面的规定明显不足。

  除此之外,通过中华环保联合会近期主办的“环保法修改专题研讨会”,立法机构、环保部门、地方公检法机关、环境法学界等人士均提出了各自主张。

  “有限修改”成最新共识

  在上述研讨会上,兼任中华环保联合会副主席的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汪光焘称,人大代表关于环保法修改的议案已经提了16年,本次环保法修改的机会来之不易。

  他呼吁,与会专家学者总体赞成送审稿的技术路线,都支持尽早解决法律可以解决的问题,而所有问题都要求解决的难度很大,全面修改不可行,现在要抓住时机和优势,“哪怕解决几条也是对环保法的推进”。他同时承诺,全国人大环资委将认真研究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环保法修正案(草案)。

  所谓“技术路线”,就包括“有限修改”原则。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副主任蔡微表示,对一些目前还在研究探索、尚在试点、存在争议、可改可不改、不改也不影响法律执行的内容,本次的修改没有涉及。环保部相关官员也认同这一观点。他表示,即便有些立法建议进入不了新环保法,也可以为下一步大气污染防治法、危险化学品条例等法律法规奠定基础。

  环保部一位官员表示,要按照部领导提出的“敢于提出,善于放弃,勇于坚持”的要求,继续积极配合全国人大环资委、法工委针对环保法实施过程和环保工作中存在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等有针对性的问题,围绕“加强政府的环境责任、完善监管制度、推动公众参与、强化法律责任”等重点领域,吸收国际先进经验,做好环保法的修订工作。

【编辑:王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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