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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明日控烟执法 执行顺利否尚有模糊点

2012年08月31日 15:26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今年世界无烟日,广州举行活动呼吁建立无烟环境 羊城晚报记者 陈秋明 摄

  新版《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生效。8月30日下午,广州市城管部门组织爱卫、人大等部门负责人对外通报了这款修订后的条例,并就一些执法情况作解释。记者发现新条例有亮点,但也存在模糊点,需要在实际执法中磨合。9月1日当天,广州市将组织全市性控烟大执法。

  亮点1:

  违法吸烟立罚50元

  新版《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规定,原条例的第二十六条“对违法吸烟者予以警告,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十元的罚款”修改为“对违法吸烟者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五十元的罚款”日后市民若在任何广州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内吸烟或者携带燃着的卷烟、雪茄烟、烟斗,经执法部门发现,可不经劝导直接罚款50元。市民在收到“广州市控制吸烟违法行为现场处罚决定书”后,需立即向执法队员缴纳50元罚款。

  具备执法职能的部门为:市卫生局、经贸委、教育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委、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旅游局、广州港务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广铁集团、市地铁公司。

  亮点2:

  妨碍执法可究刑责

  在原控烟条例中,公安机关协助执法条例已经存在。根据新条例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阻碍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禁止吸烟检查员履行职责,并且扰乱公共秩序或者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

  (二)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即日后任何人在控烟执法中存在阻碍执法行为,执法队员可提请公安机关协助,严重者甚至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执行顺利否

  尚有模糊点

  ●执法缺陷导致没法罚到50元?

  9月1日,广州市将组织15个具备执法权限的单位约200名执法人员进行全市性控烟大执法,预计届时会有烟民因此受罚。

  据广州市城管委副主任赵洪介绍,广州市已基本同意设立广州市控制吸烟办公室这一设置,还将组建一支100人左右由财政供养的控烟巡查队伍,分派到各区及相关部门,专职从事日常巡查、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执法,但这批人将不具备执法权。

  羊城晚报记者就此提出,因新条例明确发现吸烟可立罚50元,但巡查队员不具备执法权,在发现违例吸烟时会否导致没法罚到50元?赵洪表示,巡查员可通过拍摄取证,并立即劝导吸烟者停止吸烟;如果现场就有执法人员,可立即处罚50元;如果没有,则可通知执法人员到场进行处罚。

  ●城管接受投诉但无执法权?

  市民发现违例吸烟,仍然是拨打12319投诉。但广州市城管委昨天澄清,城管执法队员依然没有对控烟的执法权。12319热线会将市民投诉转交给该场所的主管执法部门处理。

  ●自行印发罚单会导致管理混乱?

  由于新条例依然维持着15个部门一起管控烟的状态,并且爱卫部门还下发了让各执法力量自行印制处罚决定书的通知。如何管理这一环节也成为昨日通气会媒体追问的焦点。有记者提出,这样是否会导致相关单位滥印罚单,难以统一管理?对此赵洪认为这种情况发生的几率应该相当低,“每个单位都对单据有严格管理规定,都会编号。”赵洪认为,执法队员在领取罚单时,相关部门也会登记好已经下发的罚单编码,严控执法部门借机滥罚乱罚或者充数。

 记者梁怿韬、通讯员成广伟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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