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环保部:我国未发生核临界事故

2012年10月18日 09:44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环保部16日发布的《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认为,2011年实施的核设施综合安全检查结果表明,我国运行和在建核电机组基本满足我国现行核安全法规和国际原子能机构最新标准的要求,安全和质量是有保障的。规划提出,明年年底前完成沿海核电厂地震、海啸影响的复核、评估及必要的改造。

  规划对我国现行核设施的安全状况进行评价认为,核安全监管部门审评和监督能力逐步提高,运行核电厂及周边环境辐射监测网络基本建立;在建的26台核电机组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有效,工程建造技术水平与国际保持同步。

  规划说,研究堆安全整改活动持续开展,现有研究堆处于安全运行或安全停闭状态。核燃料生产、加工、贮存和后处理设施保持安全运行,未发生过影响环境或公众健康的核临界事故和运输安全事故;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由上世纪90年代的每万枚6.2起下降至“十一五”期间的每万枚2.5起。

  按照规划安排,2012年底前,将根据调整后的地震区划图,完成对所涉及研究堆的抗震校核及必要的改造工作,并重新优化其运行管理程序;按照现行标准对核燃料循环设施老旧厂房进行抗震校核,并根据校核结果进行加固或限期退役。2013年底前,将结合各核电厂可能遭遇水淹情况的评估结果,落实各核电厂防水淹措施;完成秦山核电厂防洪改造工程;研究制订核电基地多机组同时进入应急状态后的响应方案。2015年底前,开展外部事件概率安全分析。

  记者郄建荣

【编辑:宋亚芬】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