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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集团否认“骗贷说”白水河项目流产事出有因 查看下一页

2013年01月28日 10:18 来源:证券日报 参与互动(0)

  白水河项目流产事出有因

  华电相关人士表示,央企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也负有责任,白水河流域即便建成后也会每年亏损1700多万元,这个责任担不起

  “说华电骗贷,我认为这个词有一点过激了,说我们骗他们,真的过激了!”提到近日华电被指项目已停工仍向湖北宣恩农行提取500万元贷款一事,《证券日报》记者采访了华电集团相关人士,他向记者强调,其实华电系统和农行系统的关系还是很好的。

  目前,宣恩农行已经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华电宣恩是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法人,如果涉及到破产清算,也只是涉及到华电宣恩,公司评估后的所有资产归银行。不过,据记者了解,公司目前已经资不抵债了。

  而引发此次事件的白水河流域观音坪水电站开发项目早已停工,华电也承认该项目的管理模式确实有问题,但是,集团决定停工的最主要原因还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问题,重新评估后的投资金额远远超过原定计划,再者,“实际算下来看,如果观音坪项目投产后将面临年年亏损的窘境,按照0.36元的标杆电价水平计算,该项目一年亏损额在1700万元左右,按可能取得的最高电价标准0.396元计算,一年最低也要亏损1400万元左右。如果项目继续建设,从保值增值角度看,这就意味着对国有资产不负责任。”上述华电相关人士表示。

  若清算只涉及华电宣恩

  2009年8月,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湖北分公司与宣恩县政府签订开发白水河流域水电项目的协议后,华电湖北便组建了湖北华电宣恩水电有限公司,专门负责该水电项目。华电宣恩也是华电湖北的全资子公司。

  针对银行的诉讼问题,上述华电相关人士表示,银行已经起诉了,所以现在就等法院的判决。按照公司法规定,出资人需要承担有限责任,我们还是依法办理,承担部分责任。“资不抵债就是破产清算,华电宣恩是独立法人,也是银行贷款的债务人,如果涉及到破产清算,也只是涉及到华电宣恩。”

  关于宣恩农行提到的华电在项目停工后仍继续提取500万元贷款一事,“集团也看到了报道,贷款一直是项目公司华电宣恩在处理,集团也在问项目公司怎么能这样。”上述人士告诉记者。

  集团得到的答复是这样的:华电集团批示《关于成立湖北宣恩观音坪水电站工程缓建清算工作组的通知》是在2012年6月27日,但是华电宣恩与农行签订500万元放贷协议是在6月20日,是在缓建文件出去之前签的,再加上文件还需要流转时间,宣恩公司并没有看到这个文件,按照程序农行就放贷了。

  再有,缓建文件到达华电宣恩手里中间也需要一些手续,领导签字、湖北分公司流转文件都需要时间。华电宣恩公司告知集团,在2012年6月29日之前,他们并没有看到集团的缓建文件,所以就提了第一笔贷款。

  另外在7月30日提取的第二笔,是因为华电宣恩认为文件提出要缓建,但缓建不等于不建,缓多长时间集团公司并没有在文件中说明,有些工程费用还是需要支付的,民工的工资必须要保证,有很多问题还是需要处理的。“说白了,银行作为最大的债权人,对现场的情况也应该很了解。”上述人士补充道。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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