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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煤矿领导须严格落实“带班下井”

2013年03月20日 09:38 来源:光明日报 参与互动(0)

  国家安监总局日前通报了近期国有重点煤矿连续发生的3起事故,指出事故的发生暴露出一些国有煤矿存在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意识不强;煤矿企业盲目追求产量、进度而超能力生产,以及部分煤矿技术管理粗放等突出问题。安监总局要求,所有煤矿企业必须按照规定提足用好安全费用,不得因为经济效益下滑减少安全投入。煤矿企业的各级领导要严格执行带班下井制度。 (记者温源)

【编辑:张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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