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年底前PM2.5浓度要比2010年降2%
省环保厅日前印发《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今年年底前,珠三角地区PM2.5的年均浓度要比2010年下降2%。没有完成大气污染治理任务且空气质量状况恶化的地区,省环保厅将实施区域限批。对此,市环保局方面表示,东莞的任务并不轻松,但有信心完成任务,而且还要争取PM2.5年均浓度下降幅度超过2%。
灰霾天气影响健康,而PM2.5则是罪魁祸首。《方案》规定,到2013年底,珠三角地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相比2010年明显下降,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即PM2.5年均浓度指标要比2010年下降3%和2%。省环保厅将对没有完成大气污染治理任务且空气质量状况恶化的地区实施区域限批;对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进度滞后的地区,严格追究责任。
据了解,根据对全市7个监测子站的数据统计,2010年,东莞PM2.5的年均浓度值为49微克/立方米。东莞市环保监测中心站相关负责人称,“下降2%是总路线,东莞肯定要完成,还要争取下降更多,我们不能拖后腿。”
据悉,PM2.5污染的人为源主要来自机动车、工业排放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改善油品质量是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的重要途径之一。《方案》称,今年将逐步在广州、深圳、东莞市全面供应粤IV车用柴油。2013年7月1日起,实施国家第IV阶段柴油车排放标准。2013年底前,淘汰2000年底之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记者黄江洁)